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戈运龙律师,理学学士、法学学士,三级律师,安徽省律师协会电子商务和信息网络法律专业委员会委员,安徽省法学会会员,芜湖市劳动人事仲裁委员会仲裁员,芜湖六安商会秘书长,安徽皖通律师事务所副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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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承包合同示范文本试行2011

 
索 引 号: 000013338/2011-00489 主题信息: 建筑市场
发文单位: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 生成日期: 2011年09月07日
文件名称: 关于印发《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合同示范文本(试行)》的通知 有 效 期: 2011年11月01日生效
文  号: 建市[2011]139号 主 题 词:  
 
 
 
关于印发《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合同示范文本(试行)》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工商行政管理局,直辖市建委(建交委)、工商行政管理局,北京市规划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国务院有关部门建设司,国资委管理的有关企业:

  为促进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的健康发展,规范工程总承包合同当事人的市场行为,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联合制定了《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合同示范文本(试行)》(GF-2011-0216),现印发给你们,自2011年11月1日起试行。在试行中有何问题,请及时与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监管司、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市场规范管理司联系。

  附件:《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合同示范文本(试行)》(GF-2011-0216)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
                               二〇一一年九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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